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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報資料專案
1、綜述資料。
(1)新製品名稱;
(2)證明性文件;
(3)選題目的和依據;
(4)藥品說明書樣稿、起草說明及參考文獻;
(5)包裝、標籤設計樣稿。
2、研究結果總結及評價資料。
3、生產用菌(毒)種研究資料。
(1)來源和特性:生產用菌(毒)種的來源、可用於生產的研究資料或者證明檔、歷史(包括分離、鑒定和減毒等),特性和型別、對細胞基質的適應性、感染性滴度、抗原性、免疫原性、毒力(或者毒性)等研究;
(2)種子批:生產用菌(毒)種原始種子批、主代種子批、工作種子批建庫的有關資料,包括各種子批的代次、製備、保存,生產用工作菌、毒種種子批的檢定報告,檢定項目包括外源因數檢測、鑒別試驗、特性和型別、感染性滴度、抗原性、免疫原性等;
(3)傳代穩定性:確定限定代次的研究資料,檢定專案參見種子批的檢定專案;
(4)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對生產用工作種子批的檢定報告。
4、生產用細胞基質研究資料。
(1)來源和特性:生產用細胞基質的來源、可用於生產的研究資料或者證明檔、歷史(包括建立細胞系、鑒定和傳代等),生物學特性、核型分析、外源因數檢查及致腫瘤試驗等研究;
(2)細胞庫:生產用細胞基質原始細胞庫、主代細胞庫、工作細胞庫建庫的有關資料,包括各細胞庫的代次、製備、保存,對細胞庫進行全面檢定,檢定專案包括生物學特性、核型分析及外源因數檢查等;
(3)傳代穩定性:確定使用的限定代次,檢定項目參見細胞庫的檢定項目,並增加致腫瘤試驗;
(4)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對生產用細胞基質工作細胞庫的檢定報告;
(5)培養液及添加成份的來源、質量標準等。涉及牛源性物質的,需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資料。
5、生產工藝研究資料。
(1)疫苗原液生產工藝的研究:優化生產工藝的主要技術參數,包括細菌(或者病毒)的接種量、培養條件、發酵條件、滅活或者裂解工藝的條件、活性物質的提取和純化、對人體有潛在毒性物質的去除、結合疫苗中抗原與載體的結合工藝、聯合疫苗中各活性成份的配比和抗原相容性研究資料等,提供投料量、各中間體以及終產品的收穫量與質量等相關的研究資料;
(2)製劑的處方和工藝,並提供確定依據;輔料的來源及質量標準。
6、產品質量研究資料。
(1)產品的質量標準和檢定結果,包括聯合疫苗、結合疫苗中各單組份的質量標準和檢定結果;
(2)檢定方法的研究以及驗證資料;
(3)產品抗原性、免疫原性和動物試驗保護性的分析資料;
(4)生產過程中加入對人有潛在毒性的物質,應提供生產工藝去除效果的驗證資料,制定產品中的限量標準並提供依據;
(5)動物過敏試驗研究資料;
(6)與同類製品比較研究資料;
(7)抗原組份、含量、分子量、純度的測定,特異性鑒別,以及非有效成份含量(或者殘留量)等的檢測等;
(8)製品的動物安全性評價資料;
(9)採用DNA重組技術生產的疫苗,應參照治療用生物製品要求。
7、製造及檢定規程草案,附起草說明和相關文獻。
8、臨床研究申請用樣品的製造檢定記錄。
9、初步穩定性試驗資料。
10、生產、研究和檢定用實驗動物合格證明。
11、臨床研究計畫及研究方案。
12、臨床前研究工作總結。
13、國內外相關的臨床研究綜述資料。
14、臨床研究總結報告,包括知情同意書樣稿、倫理委員會批准件。
15、臨床研究期間進行的有關改進工藝、完善質量標準等方面的工作總結及試驗研究資料。
16、確定疫苗保存條件和有效期的穩定性研究資料。
17、對審定的製造和檢定規程的修改內容及其修改依據。
18、連續3批試產品的製造及檢定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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