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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最近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DA)審定的一項規定中提到,所有非處方解熱鎮痛藥的標籤說明書上都必須附有有關服用這些藥物時飲酒會帶來潛在不良反應的告誡。另外,這項規定不適用於所有成人用藥時間在6個月以內的非處方藥產品和複方產品,包括含阿司匹林類產品、一些水楊酸類產品、對乙酰氨基酚、布洛芬、萘普生鈉和酮洛芬。其中,特別強調含對乙酰氨基酚的產品可能會引起肝損害;含阿司匹林、卡巴匹林鈣(carbaspirin
Ca)、水楊酸膽鹼、布洛芬、酮洛芬、水楊酸鎂、蔡普生鈉和水楊酸鈉等會引起胃出血;而對乙酰氨基酚與其他解熱鎮痛藥組成的複方會引起肝損害和胃出血。
早在1993年,一個關節炎藥物專家小組委員會和非處方藥專家小組委員會就曾建議,產品的標籤說明書應附有有關酒精的告誡事項。此後,批准的產品都附有這種告誡事項。然而,它們並沒有說明與每種組分有關的特定風險。這些包括萘普生鈉(Aleve)、酮洛酚(Orudis
KT和Actron)、增溶布洛芬(Advil Liquigels)和緩釋型對乙酰氨基酚(Tylenol
Extended Release)。
1994年,美國強生公司成為自願在所有
Tylenol產品(不僅在緩釋型對乙酰氨基酚產品)的標籤說明上加上有關酒精告誡事項的第一家制藥商。到FDA公佈這項規定之前,除強生公司外沒有一家公司自願執行。現在,所有這些產品標籤說明必須更改,以符合這項最終規定要求。大多數制藥公司在它們的鎮痛藥類產品中都有非處方藥產品,包括強生公司的Tylenol、德國拜耳公司的阿司匹林、美國家用產品公司的布洛芬Advil和美國布-邁施貴寶公司的Excedrin(阿司匹林/對乙酰氨基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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