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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患者給自己看病
醫療制度改革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醫藥分家”,意即醫院和藥房分開管理,病人在醫院看病,到藥房買藥,兩個過程相對獨立。一些常用藥可以跳過醫生的處方,由病人直接到藥房購買,這些藥品被成為OTC
Drugs(Over the counter drugs),翻譯成中文就是人們常說的“非處方藥”。
目前,OTC藥物主要涉及的疾病大都屬於如下情況:感冒、發燒、咳嗽;消化系統疾病;頭痛;關節疾病;鼻炎等過敏症;營養補劑,如維生素、某些中藥補劑等。
非處方藥在國外早已不是新鮮事了,我國引進這一名詞並付諸於實踐僅僅是近兩三年的事,但OTC的發展勢頭甚為喜人。現在,幾乎每個稍具規模的藥房,都單獨列出了“OTC”專櫃,甚至在超級市場也可見到OTC的身影。
人們得了一些常見病,如感冒、腹瀉等,去藥房購買OTC藥物,可以省去到醫院看病掛號、付費、拿藥的煩瑣過程,在經濟和時間上都是節省了不少。但這必須建立在對自身疾病熟悉的基礎上,因為同種表現可能說明不同的疾病過程,如用抗菌素治療細菌感染導致的腹瀉效果明顯,而真菌引起的則會雪上加霜。
(二)誰來承擔責任
病人畢竟不是醫生,對疾病缺乏系統的認識,買藥時難免人云亦云,或者是跟著廣告走,一旦“吃錯藥”,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其實,筆者認為,儘管OTC藥物大多數為常用藥,副作用相對較輕,但本著對病人負責的態度,必要的指導還是不可缺少的。當前,政策規定了藥店必須有至少一名執業藥師,需要其對消費者在藥店購買藥品時的用藥安全負起相應責任。但是目前我國執業藥師嚴重缺乏,粥少僧多,許多藥師僅僅在藥店掛名,能直接站櫃臺,給予患者適當建議的幾乎沒有,這對實施藥品分類管理非常不利。
如何在較短時間內,培養出一批有一定藥品基本知識,熟悉OTC藥物指證的藥師,這應當是有關部門研究的課題。而作為普通的老百姓,病是生在自己身上的,自己也要對自己的健康負起責任來。
平時去醫院就診時,可以儘量針對自己的病情多問幾個為什麼,請醫生根據實際情況說明,如果醫生的解釋有限,可以取一些介紹常見疾病的小冊子,裏面會有較為詳細的介紹,這類科普宣傳資料在大醫院和藥房裏均有索取。
條件允許的話,健康雜誌也是獲取知識的很好途徑。《家庭醫生》,《大眾醫學》都是廣受好評的科普雜誌,其中對常見疾病的發生和治療都有具體的介紹。即將於2001年推出的《家庭用藥》,是一本集中介紹藥品知識的雜誌,將以較大篇幅分析OTC藥物,對每種藥的適應症和副作用都有詳細的論述,相信會成為大眾選擇藥物時的好幫手。
最後,仍要強調的是,如果經過簡單的用藥處理後病情仍未好轉,請您一定去醫院就診,作一些針對性的檢查,以便進一步治療,千萬不要一拖再拖,貽誤最佳治療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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