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酸鋰

Lithium Carbonate
[藥理與應用]本品具有穩定情感作用,可改善精神分裂症的情感障礙,明顯抑制躁狂狀態,但治療量對正常人精神活動無影響,其臨床效應及不良反應與血鋰濃度關係密切,治療躁狂症時,血鋰濃度應為 0.8—1.2mEq/L,此時不良反應較輕,超過1.5mEq/L則不良反應增多。

       適用於:(1)躁狂抑鬱性精神病的躁狂狀態及躁狂-抑鬱交替發作。(2)躁狂抑鬱症緩解期的維持治療,防止復發。

 

[用法]口服。治療期0.25一0.5g/次,3次/d,開始宜用較小劑量,以後逐漸增加至1.5—2g/d。症狀控制後的維持量為0.75一1.5g/d。

 

[注意](1)不良反應常見噁心、嘔吐、腹痛等。(2)蓄積中毒時,可出現腦病綜合征(如意識模糊、震顫、反射亢進、癲癇發作等),乃至昏迷、休克、腎功能損害,故用藥期間須隨時嚴密觀察,及時減量。一旦出現腦病綜合征,應立即停藥。(3)鈉鹽能促進鋰鹽經腎清除,故用藥期間應保持正常食鹽攝入量。(4)妊娠頭3個月,心、腎病患者,癲癇,震顫麻痹,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低下,電解質紊亂者等均應禁用。
[製劑]片劑:0.25g/片,0.5g/片。